文档名: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  作者:

发布日期:2023/2/24 11:01:16  浏览人数:

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组织实施全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全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海洋生态功能区、海洋倾废区等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及趋势变化监测;
2. 承担全省海洋生态环境管理的科学研究,协助拟订全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和工作计划;
3. 承担全省重大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海域生态环境影响监测和跨地市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
4. 负责全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管理,编制全省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报告;
5. 承担全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网络管理和预警预报的技术支持工作,开展对沿海市县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综合评价的业务指导;
6. 承担舟山市陆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职能;
7. 完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共有内设机构12个,包括:办公室、人事科、党群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综合技术管理室(海网办)、战略规划室、质量管理室、中心分析室、自动监测室(应急监测室)、海洋监测室、生态遥感监测室、陆域监测室和综合保障室。

 二、2023年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5505.61万元。
(二)关于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5505.6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98.33万元,减少20.25%,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年结转结余比上年少。
其中:上年结转409.53万元,占7.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90.66万元,占70.7%;事业收入1175.42万元,占21.4%;其他收入30.00万元,占0.5%。
(三)关于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5505.6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98.33万元,减少20.25%,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年结转结余比上年少等。
1.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3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963.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3.7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274.25万元,占41.3%;日常公用支出750.01万元,占13.6%;项目支出2481.35万元,占45.1%。
结转下年0.00万元。
(四)关于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90.6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890.6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3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348.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3.73万元。
关于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90.6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6.39万元,减少0.6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有所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8.75万元,占5.1%;卫生健康(类)支出59.39万元,占1.5%;节能环保(类)支出3348.79万元,占86.1%;住房保障(类)支出283.73万元,占7.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6.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9.3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199.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包括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3149.5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经费、日常公用和浙江省海洋生态及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包括监测能力建设、省控地表水等自动监测站运维管理(监测事权上收)项目经费、监测船日常所需的维护、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4.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79.14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议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关于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75.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74.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01.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2.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8.72万元,增长166.1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3.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3.15%。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的环境监测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5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来我单位监督检查指导、相关兄弟省市生态环境监测业务交流、交叉检查等人员的工作餐安排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77.7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7.44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2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5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31%,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出差减少。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04.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64.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32.03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共有车辆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15.4万元,一级项目1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主要用于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主要用于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与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省控地表水等自动监测站运维管理(监测事权上收)项目经费、监测船日常所需的维护、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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