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设施是守护生态环境安全的“千里眼”“顺风耳”。为保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更好服务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舟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积极履行舟山市环境监测职能,协同舟山市生态环境局部署开展2024年上半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设施问题排查工作。
此次排查涵盖全市范围内正常运行的国控、省控自动监测设施,其中地表水及饮用水监测站13个,环境空气监测站12个。
认真组织,精心部署。为确保排查工作顺利进行,中心精心筹备,积极应对,发动各县区环境监测站和第三方技术单位,组织多名技术骨干组成4个检查组,坚持“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采取县区交叉、三方协同、统一标准、现场点评的方式进行。
重点突出,高质推进。此次重点检查自动监测站日常运行维护、仪器技术档案、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完成情况。通过现场查阅、检验仪器等方式,对自动监测站点的设施状况、运行管理、数据质量等进行全面评估。
强化意识,严防干扰。对照检查内容,对自动监测站点监测数据和周边开展防人为干扰排查检查,坚决守住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底线、杜绝人为干扰自动监测运行,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客观准确反映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对于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已由市局反馈给各属地管理部门,并督促其及时整改落实。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加大对全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的监督检查力度,常态化做好自动站的自查自纠工作,坚决杜绝人为干扰行为,确保各自动监测站平稳运行。同时,及时分析研判污染成因与变化趋势,为持续推进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管理决策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