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文件
总站海字[2007]122号
关于印发《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
入海河流和直排海污染源污染物入海量监测报告
编写内容与要求》的通知
各“近海网”成员单位:
根据《2007年全国近岸海域监测网工作安排》(总站海字[2007] 59号)和《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监测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总站海字[2007]49号),为更好地开展入海河流和直排污染源污染物入海量监测,规范监测报告内容,现将《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直排海污染源和入海河流污染物入海量监测报告编写内容与要求》(见附件)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直排海污染源和入海河流污染物入海量监测报告编写内容与要求
2007年8月22日
主题词: 污染 监测 报告编写 通知
抄送: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污控司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办公室 2007年8月22日印发
附件:
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
直排海污染源和入海河流污染物入海量监测报告
编写内容与要求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入海河流污染物通量及直排海污染源监测成果的表述,统一监测报告内容和要求,制定本要求。
二、基本要求
入海河流污染通量监测和直排海污染源监测工作完成后,对所获得的监测数据进行必要的汇总统计、分析,针对本区域环境状况,分别阐述入海河流和直排海污染源的污染物种类、总量及分布现状,同时结合当地地表水环境质量和近岸海域海水质量现状,分析海陆污染的相应关系,提出减排防污的对策建议。
三、监测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及格式
监测调查报告编写内容依据监测类型、目的、内容和具体要求编写,应包括以下全部或部分内容。
1. 概述
项目任务来源、目的、承担单位、实施时间与时段、监测船只与航次、合作单位等。
概括阐述入海河流污染物通量及直排海污染源入海污染物总体监测情况和结果。
2. 概况
简要说明监测区域、范围,断面(站位)情况、监测时间与频率、监测项目、调查内容等。
3. 监测结果与评价
按不同监测类型进行具体分析、评价,对直排海污染源监测报告应说明本区域直排海污染源数量、行业分布、纳污海域不同环境功能区类型与现状水质状况,并按区域、行业、经济类型、纳污海域环境功能区类型汇总统计直排海污染源的废水量、污染物总量及排污大户,分析与区域经济结构的相互关系、污染物排放水平与排污特征,并根据各排污口的达标与否阐述减排举措实施的可能性与效果。
对入海河流污染物通量监测应说明本区域入海河流的基本情况(河流数量、流域范围、径流情况)、入海污染物总量与各污染物时空分布特征、各入海河流地表水水质类别、超标因子、主要污染物类型等情况。分析入海河流水质污染的主要原因、污染途径,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4. 比较分析
针对直排海污染源监测、调查结果,进行同一区域不同时段、同一区域不同行业的污染源数量、类型与排污量的比较,并对未达标排污口所在纳污海域的水质状况进行分析。
对入海河流污染物通量监测结果,进行同一河流不同时段污染物入海总量、类型、排放水平特征及河流水质类别比较,分析入海携带物对海域水质的影响程度与范围。
5. 对策措施与建议
依据监测、调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减排措施与建议。
6. 附监测、调查结果统计报表
四、监测调查数据传输格式和上报要求
1.上报要求
分别按照直排入海污染源监测和入海河流污染源监测规定表格上报监测调查数据。报表及报告一律采用纸质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报送的纸质报告经审核后加盖公章。
2.上报程序与期限
各省站应根据《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监测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要求,按时限报送当年直排海污染源监测数据和入海河流污染物通量监测数据,并于报送数据后一个月内编制完成相应的监测、调查分析报告,报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中心站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心站负责编制全国沿海地区直排入海污染源调查报告和沿海地区入海河流污染通量监测调查、分析报告,在报送数据后一个半月内完成报告编制并上报总站。
3. 文本规格:
文本外形尺寸为A4(210mm×297mm)
封面格式:
第一行:报告题目, 沿海地区入海河流和直排海污染源入海量监测报告(二号字、黑体,居中);
第二行:报告唯一性标识或编号(如2007年度) (小二号字、宋体,加粗,居中);
第三行插图:圆形环保标志(徽章)(直径3.5~4cm)
第四行:编制单位全称(如有多个单位可逐一列入,三号字、宋体,加粗,居中);
第五行:××××年××月(三号字、宋体,加粗,居中);
以上各行间距应适宜,保持封面美观。
纸质文件在第四行和第五行加盖公章
扉页内容:
项目类型;
监测承担或数据报送单位;
编制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编制人、校对人、审核人、签发人姓名。
以上各行字体大小、间距应适宜,保持封面美观。
附件:
直排污染源污染物入海量监测报告
××××年

ХХХХ环境监测(中心)站
年 月
扉页内容:
(加盖公章);
监测单位:(所有提供数据单位)
编制人:
校对人:
审核人:
签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