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7日上午,我中心受舟山市生态环境局邀请参加舟山市普陀生态环境监测站(以下简称“普陀站”)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预验收会。
会上,普陀站副站长辛志锋详细汇报标准化建设自评情况,严格对照《浙江省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指南》说明达标细节;验收组通过现场质询、实验室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普陀站的标准化建设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核验。经综合研判,验收专家一致认为,普陀站预评估结果符合标准要求,具备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申请正式验收的条件。
县级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是浙江强化生态环境监测 “集团军”实力、提升基层监测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按“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逐年验收、按期达标”的原则有序推进。此次普陀站作为舟山首个通过预验收的县级监测站,不仅标志着当地县级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迈入新阶段,更为全市乃至全省基层监测机构建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范本。
随着标准化建设的持续深入,未来基层监测机构将进一步夯实数据支撑能力,在污染治理攻坚、环保执法监管、突发环境实践应急响应等核心工作中发挥“前哨”与“耳目”作用,为筑牢地区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