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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名:陆域环境质量与污染状况监测程序 作者:
发布日期:2014/11/17 14:04:44 浏览人数: 次
陆域环境质量与污染状况监测程序
陆域环境质量与污染状况监测程序
1
、委托单位向本站综合室提出书面申请或填写委托任务单;
2
、接受委托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监测任务的有关资料调阅和现场调查;
3
、现场调查后的
3
个工作日内提出监测方案,送委托方;
4
、双方签订监测委托协议书(合同);
5
、按监测方案实施现场监测;
6
、现场监测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委托单位提供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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