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舟山市环保局组织我站综合、陆域及相关科室、各县区环境监测站站长对“2015年市级环境监测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与修订。
监测工作计划根据环境保护部有关规范、要求及浙江省环境监测工作任务的要求,结合 “十二五”及2015年污染减排任务、“五水共治”、“生态新区、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生态省(市)建设工作任务、市环保局目标责任书、创建国家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等相关工作,以掌握舟山市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为目标,不断提高监测能力,做好各项监测工作。
2015年度市本级监测工作计划,明确了主要工作任务有:环境质量状况报告编制,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污染源监测和在线比对监测,专项环境调查监测,污染事故、环境信访及纠纷处理和其它突发性事故应急监测,监测质量保证和技术指导等六个方面内容,为切实做好2015年市级环境监测确定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