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政谈话制度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上级纪委关于廉政谈话工作要求。10月17-18日,驻市环保纪检组对我站班子成员和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一次廉政谈话。主要内容: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责任等情况;
2、单位班子成员和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
3、单位、个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
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等情况;
5、针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环节进行重点责任分解、工作措施制定及工作推进等情况;
6、选人用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情况;
7、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等情况;
8、党政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情况;
9、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派驻纪检组工作的意见、建议。